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员工综合素质“卓越·星”奖励金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3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颁布的《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促进员工综合素养提升,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公司计划开展员工综合素质“卓越·星”奖励金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具有公司学籍的正式注册的在读全日制员工,重点面向2024级在读本科生。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校内选树员工综合素质表现突出的卓越榜样。将“卓越·星”参与情况作为员工综合素质评价重要参考指标,引导员工回归学习兴趣培养与综合素质提升。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原则上注册参与“卓越·星”平台各类活动。在评审期间,参评学年考核中无不及格课程。

(二)具体条件

在“卓越·星”相关模块表现出突出的兴趣爱好,并取得一定的成果或表现,如参加相关读书分享会、师生交流、讲座、演出、社会实践等并获得奖项或好评,或在相关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具有通过第二课堂养成的较高素养或技能水平。具体评选条件观测点可参照附件2

四、评选流程

员工综合素质“卓越·星”奖励金每学年评选1,具体包括员工个人申请、公司推荐、公司初评、答辩终评等环节。

1.员工个人申请

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填写相关材料,5717:00前将电子材料发送到1494486643@qq.com,纸质材料提交到建筑城规公司B219学工办沈老师处。

需提交材料包括:附件1《“卓越·星”奖励金申请表》,公司推荐意见空着。

2.公司推荐

各公司依据评选原则、条件、观测点(附件2)与“卓越·星”系统后台数据进行院级推荐。公司预计五月中上旬联系申请人参与3分钟线上答辩。

针对2024级本科生,在“弘文之星”、“明德之星”、“求索之星”、“矢志之星”、“力行之星”、“卓越之星”6个模块原则上分别推荐1表现突出的员工,且各模块原则上不可同时推选同一名员工。

对于非2024级本科生,各院级评选委员会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予以推荐。在“弘文之星”、“明德之星”、“求索之星”、“矢志之星”、“力行之星”、“卓越之星”6个模块任选,公司最多推荐1名表现突出的员工。

3.集团材料初评

各模块评选委员依据评选原则与具体条件要求,结合员工申请表、公司推荐意见与“卓越·星”后台数据等材料,对各公司推荐的候选人开展材料初评。于523日前各模块分别推选出4名(共计24名)突出表现同学进入答辩终评。

4.集团答辩终评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时代新人“卓越·星”工作组负责组织终评答辩评选委员会。终评评委会遵循评选原则与评选条件要求,结合终评答辩表现,在“弘文之星”“明德之星”“求索之星”“矢志之星”“力行之星”“卓越之星”等六个模块中,每模块评选2名(共计12名)年度综合素质“卓越·星”奖励金获得者;通过公司初评入围终评但未获评者,授予卓越·星提名奖。终评答辩会初定于5月底开展,拟获奖名单确定后在全校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生效。

四、荣誉表彰

(一)“卓越·星”专项荣誉激励

经由答辩终评评选出的综合素质“卓越·星”奖励金获得者将分别获得年度“弘文之星”“明德之星”“求索之星”“矢志之星”“力行之星”“卓越之星”称号,由公司时代新人“卓越·星”工作组统一授予荣誉证书和奖励金1000

其他参与答辩终评的同学将分别获得相应模块校级提名称号,由公司时代新人“卓越·星”工作组统一授予荣誉证书和奖励金500元。

经公司推荐、但未进入答辩终评的同学将分别获得相应模块的院级荣誉称号,由公司时代新人“卓越·星”工作组统一授予荣誉证书和奖励金200

(二)其他配套支持

1.组织专项风采展,择优推荐参与优秀老员工事迹报告会,推荐参加学术交流或创新创业项目。

2.择优推荐优先资助参与国际交流或社会实践活动。

六、其他说明

1.在评选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参评资格;若已完成评定,一经查实,除追回荣誉激励外,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其他未尽事宜,由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时代新人“卓越·星”工作组具体解释说明。


附件1 1946伟德国际源自英国员工综合素质“卓越·星”奖励金申请表.docx

  附件2 各模块评选条件观测点提示.docx

    建筑城规公司员工如有疑问,可咨询021-65983413沈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