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办老员工补充商业医疗保险交费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0

各位同学:

近年来,由于老员工居民医保政策的调整,员工个人自负压力加重。作为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老员工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可以有效减轻因高额医药费用而产生的经济负担。此次,针对2017级老员工商业保险中扣款失败的员工以及2017年前已参保但需要延长学年才能毕业的员工,开放参保老员工补充商业保险通道,符合条件的员工可在3月30日前填写保险购买申请回执交至公司研究生办公室。保险公司将补收费工作。

此次参保员工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已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2.       在2017级老员工商业保险参保过程中扣款失败的员工,或2017年前已成功参保但需要延长学年才能毕业的员工。